JS090000QX-CF-0024 |
行政处罚 |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交付施工的 |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条: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交付施工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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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
统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