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的纠正“四风”,保证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市气象局印发通知,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严禁收受、滥发钱物。不准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其它过节物品。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节礼。不准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用公款旅游或以考察为名变相旅游,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活动。
三、严禁参与低俗娱乐活动。不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准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四、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五、严格节日期间加强公车管理。不准违规使用公车,不准驾驶员私自使用公车。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必须集中停放在单位车库和停车场内。
六、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七、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要针对“两节”期间及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督查、行业检查、部门自查等检查活动,进一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化, 杜绝松懈麻痹情绪,确保生产安全。
八、加强值守班。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作用。局纪检组将组织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刘青 张玉龙)